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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通信行业企业法律知识及风险防控专题培训会成功召开

发布时间:2023-04-28

  4月26日,在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指导下,信息通信法治工作委员会、信息通信行业信用建设工作委员会联合主办的信息通信行业企业法律知识及风险防控专题培训会,通过线上会议的形式成功召开。本次培训会旨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信息通信行业企业提升合规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能力,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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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中新、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法治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国斌出席培训会并致辞,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方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主任许可,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冯豪亮,分别进行了专题授课。协会会员企业、信用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通信行业协会会员企业及各相关单位的代表480余人在线参加了培训会,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信息通信法治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所长辛勇飞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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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中新在致辞中指出,信息通信行业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完善网络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网,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必由之路。并就如何做好信息通信行业企业的法治建设及风险防控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切实加强企业的法治建设;二是立足实际、统筹推进,不断加强企业合规建设;三是诚信经营、久久为功,持续加强企业信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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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国斌在致辞中指出,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信息通信网络领域的基础性立法进入快车道,行业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我国正在积极推动新兴领域立法等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是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的重要部署。通过此次培训会希望学员们能够学以致用,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诚信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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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主任许可就“《数据安全法》理论与实践”进行了专题授课,从数据合规案例、法律定位、合规重点三个方面,详细介绍了《数据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和重点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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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方禹就“《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背景及制度要义”进行了专题授课,从个人信息的定义、合法性基础、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及监督四个方面结合案例进行了系统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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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冯豪亮在上午和下午分别进行了专题授课。上午,以“信息通信行业企业高管法律风险与防范”为主题,结合执法案例和判决以案说法,从法律框架、企业高管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风险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就《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企业高管法律风险的部分,做了详细解读;下午,结合案例逐编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点法条。

  本次培训会增强了信息通信行业企业“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助力企业诚信合规经营,为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守法诚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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